2026年1月17日15時許,浙江省舟山市某海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發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
一、事故基本信息
時間:2026 年 1 月 17 日 15 時許
地點:浙江省舟山市某海洋生物制品有限公司(2010 年成立,主營甲殼素加工,員工約 12 人)污水處理車間污泥濃縮池
池子參數:長 3.5m× 寬 3m× 深 6m,容積約 60m³,污泥已存放半年,形成厭氧環境
傷亡:3 人死亡(均為硫化氫中毒)
事故等級: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二、事故完整經過(時間線)
1,12:00 違規作業安排
車間主任安排員工清理污泥濃縮池浮渣、準備吸污,未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審批、未做風險辨識、未通風檢測。
2,15:00 事發
池內潛水泵濾網堵塞,員工孫某翰未佩戴任何防護、未檢測氣體,直接沿竹梯下池疏通,當場中毒暈倒在污泥水中。
3,15:00–15:30 盲目施救(致命擴大)
同事劉某譽、黃某群先后下池救人,同樣無防護、無檢測,也相繼中毒暈倒。
4,15:30 報警
現場人員王某飛撥打急救電話。
5,15:45 消防抵達
消防救援人員到場,因池內有毒氣體濃度極高、空間狹小,救援難度大。
6,18:51 全部救出
3 人被救出并送醫。
7,1 月 18 日凌晨 死亡
3 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官方認定)
1. 直接原因(氣體 + 違規)
有毒氣體超標:池底 0.2m 處硫化氫濃度 18ppm,遠超國家最高容許濃度7ppm;硫化氫無色劇毒、密度大于空氣,易在池底積聚,高濃度可瞬間致人死亡。
違規進入有限空間:未審批、未通風、未檢測、未戴防護、無監護,直接下池作業。
盲目施救:2 名同事無防護下池,導致傷亡從 1 人擴大為 3 人。
2. 間接原因(企業責任)
主體責任懸空:負責人安全意識淡薄,未如實填報有限空間風險點,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應急演練記錄造假。
現場管理缺失:未執行 “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 流程,無作業監護。
應急能力為零:現場未配氣體檢測儀、防毒面具、救援設備,完全不具備自救互救條件。
四、事故教訓與警示
1,有限空間 “七不準”
不準無審批作業
不準未通風檢測作業
不準無防護作業
不準單人作業
不準無監護作業
不準盲目施救
不準未培訓上崗
2,施救原則(保命第一)
發現有人在有限空間暈倒:先報警(119/120)→ 強制通風 → 檢測氣體 → 佩戴正壓式呼吸器 → 專人監護 → 再救援;嚴禁無防護下池。
3,企業責任
有限空間必須建檔、審批、檢測、防護、監護、演練,缺一不可。
五、東方報警有限空間作業-移動式區域氣體檢測儀
1)檢測氣體多樣性,連續精準穩定
配備常見氣體檢測元件,實現多種氣體的同時連續監測和超限聲光報警,滿足GB 30871規定的開展動火、有限空間作業應對氣體檢測、報警的要求。
2)氣體采集便捷,保障作業安全
配備超長泵吸軟管,可以將較大、縱深有限空間內氣體抽出在容器外進行檢測。
3)影像實時采集,規范作業行為
配有視頻布控球及外置顯示屏,多角度監督作業人員的行為,及時發現違章行為和遇險人員,滿足GB 30871規定的監護人員應在有限空間外進行全程監護和風險較大有限空間需增派監護人的要求,也可避免監護人員因視野有限進入有限空間內所帶來的風險。
4)影像保真傳輸,滿足監管需求
配備長達10米的信號傳送電纜,可以避免有限空間內視頻信號傳輸的屏蔽和衰減。4G通訊技術可以實現視頻采集、傳輸,在遠程對作業全過程進行實時監督,并能將影像信息及氣體檢測結果同步上傳至園區數字化平臺,實現作業信息數據與政府端的互聯互通。
5)影像存儲量大,助力事后分析
超大存儲容量便于對作業全過程進行回放,統計、分析作業現場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和查找作業管理上的不足。
6)雙向語音通訊,防范人員遇險
雙向對講可實現有限空間內外人員間的語音通信滿足GB 30871提出的監護人員與有限空間內作業人員保持聯絡的要求。
7)防爆功能完善,適用范圍廣泛
高等級的整機防爆配置,滿足各類爆炸危險區域作業時氣體檢測的需求。
8)多項功能集成,操作使用便捷
整合氣體抽取、視頻采集、交互通訊、防爆等多功能于一體,攜帶方便,現場安置靈活,充分保障作業人員生命安全和作業合規。
9)輔以搬運車輛,減輕人員負擔
整機儀器配套搬運車輛,具備上下臺階功能,方便作業人員轉移檢測儀器;同時車輛又可作為支架,方便儀器固定和使用。
發布時間:2026 年 2 月 25 日
文章來源:東方報警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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